
公告日期:2025-09-03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修订
原编号 原条款内容 现编号 现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类型
修订 - 全文中所有“股东大会” - 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外部监管规定
与《公司章程》
修订 - 全文中所有“监事会” - 统一或删除或修订为:“审计委员会” 外部监管规定
与《公司章程》
修订 - 全文中所有“监事” 统一删除 外部监管规定
与《公司章程》
新增 - - 第一章第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外部监管规定
二条 则。 与《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修订 第二章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第二章第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 外部监管规定
第七条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八条 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与《公司章程》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 临时股东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修订
原编号 原条款内容 现编号 现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类型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应当书面通
所备案。 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修订 第二章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第二章第 审计委员会或者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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