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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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3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说明
修订
原编号 原条款内容 现编号 现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类型
修订 - 全文中所有“股东大会” - 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外部监管规定
与《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
新增 - - 第二章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外部监管规定
六条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与《公司章程》
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
修订
原编号 原条款内容 现编号 现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类型
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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