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5-61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此次仅为折旧年限范围的调整,不改变母、子公司原有折旧政策,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股份”)于 2025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船舶资产折旧年限范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与中远海运(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
中远海运”)、中远海运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客运”)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并于 6 月完成中远海运客运股权收购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至此中远海运客运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统一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但会计估计属于企业基于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判断,不要求强制统一。然而,母公司仍应在合并层面的会计制度中,明确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合理区间。
经梳理,公司与子公司中远海运客运在会计政策层面已保持一致,但在会计估计船舶折旧年限方面则存在差异。
针对船舶折旧年限不一致问题,公司已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开展技术论证,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考虑到渤海湾与琼州海峡在船舶型号、运营航线、运营班次等方面存在差异,需分别设置合理的折旧年限,以确保船舶资产折旧政策的独立性与匹配性。具体来看:
1.琼州海峡航线距离较短,船舶周转率高、使用频次大,且海水盐度高、水温高,易加速船体腐蚀。此外,台风频发也对船舶维护提出更高要求,使用寿命相对较短。
2.渤海湾区域客滚运输业务主要由中远海运客运和上市公司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轮渡”)运营,船型大、载重高,运营较为稳定,维护标准高,使用寿命相对较长。渤海轮渡公开披露的船舶折旧年限为 30 年,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经公司相关技术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一致建议维持各自区域原有折旧政策不变,调整折旧年限的区间范围,以更好适配不同区域船舶的实际运营特点。因此,公司拟将船舶折旧年限范围由原 8–18 年调整为 8–30 年,即对于投资建造和购置新客滚船的折旧年限为 18–30 年,货滚船为 18–24 年,购置已使用的二手船舶则根据所购船舶的船龄和船况具体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 8 年。
(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调整前后折旧年限范围:
原折旧年限范围:8 年–18 年
调整后折旧年限范围:8 年–30 年
(三)变更范围和时间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范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单位。会计估计变更时
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仅为折旧年限范围的调整,不改变母、子公司原有折旧政策,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该变更有助于更准确反映不同区域船舶的使用特性,提升财务信息的合理性。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基于区域航行环境、船型差异及行业惯例,且已获得技术论证及会计师专业认可,不追溯调整前期报表,亦未变更原有单项资产折旧年限,处理谨慎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调整船舶资产折旧年限范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对折旧年限区间进行调整,不改变母、子公司原有船舶资产折旧年限及已确定的折旧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能更准确地反映不同区域船舶的使用特性,提升财务信息的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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