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应承担的相应职责及上市公司平均薪酬水平,拟制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二、适用对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本方案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津贴、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后 10 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税前 30 万元/年-160 万元/年,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
管理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人员的津贴、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3、上述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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