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 8 月 15日(星期五)14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久立特材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郑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5年8月8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77,170,72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543,377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48,627,343股。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7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9,228,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97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4,577,54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3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4,651,40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65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467 人(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465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84,941,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95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现场见证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518,977,6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920%;反对 30,068,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48%;弃权 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4,690,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428%;反对 30,068,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586%;弃权 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黄忠兰、陈家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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