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5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于2025年4月27日、5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日常经营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5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等相关公告。
2025年7月21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向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1年8月23日
3、注册资本:10,001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雨花路47号
5、法定代表人:杨勇刚
6、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技术开发;通信及监控系统工程、网络工程、交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系统软件开发、应用、销售;计算机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智能化监控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安装。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35,372.11万元,负债总额26,374.0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374.0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158.50万元,净资产8,998.0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852.16万元,利润总额
676.65万元,净利润562.1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32,517.32万元,负债总额23,285.6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285.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158.50万元,净资产9,231.70万元,2025年1-3月南京凌云实现营业收入6,041.66万元,利润总额412.27万元,净利润233.68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关系:南京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京凌云71.99%股权。
9、经查询,南京凌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亚联发展
债权人: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额保证合同》之主合同: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与南京凌云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合同编号为A1932082507170001572)及上述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申请书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南京凌云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与南京凌云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若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在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或发生法律规定的其他债权确定情形时,被确定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所对应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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