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08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 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65,289,8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9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615 人,代表股份 903,550,64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0609%。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为 620 人,代表股份 1,868,840,503 股,占总
股本的 31.1509%。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 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主体除外)及股东代表共计 61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3,636,0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94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议案1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1、2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以累积投票制的方法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杨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68,840,503 股。同意股份数为1,771,926,72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 106,722,267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选举张晓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68,840,503 股。同意股份数为1,770,447,650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 105,243,191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68,840,503 股。同意股份数为1,850,900,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0%;反对股份数为 17,470,7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48%;弃权股份数为 4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 185,695,853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901%;反对股份数为 17,470,791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94%;弃权股份数为 4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5%。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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