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4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参会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所涉相关规定进行参照整合性修订。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监事吕淑珊、李志峰回避表决,由其余 3 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监事吕淑珊、李志峰回避表决,由其余 3 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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