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4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
再次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9 月 4 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
效期至 2024 年 9 月 3 日。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延长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3 日。除延长有效期之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现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再次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年 9 月 3 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再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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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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