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
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被撤销其
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2、鉴于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本次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宇顺”,证券代码仍为“00228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 股股票;
2、股票简称:*ST 宇顺;
3、证券代码:002289;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5、股票交易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第2397号)显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情
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4]第0536号)。因此,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公司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全部消除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2024 年,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上述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已消除,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正一审字[2025]第 01002 号)及《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深正一核字[2025]第 01005 号),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028.24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1,576.18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21.39 万元,税后净利润-1,442.32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7.4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2.91 万元。虽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向好,持续经营能力大幅改善,具有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二)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上市规则》第 9.8.7 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
已消除,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文件。”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上述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
综上所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全部消除,且符合《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的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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