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93,459,264.47 元,加上上年结
转未分配利润 1,983,434,438.80 元,减去本年已支付 2024 年特别分红
116,838,868.96 元、待支付 2024 年度分红 201,469,653.62 元,实际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1,958,585,180.69 元。
3、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以 2025 年 8 月 21 日总股本 562,454,256 股(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
份 2,092,450 股)即 560,361,806 股为基数计算,本次预计分红 123,279,597.32
元(含税)。
(二)方案调整原则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条件、时间和金额范围内,制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限。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上述授权事项,除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具体决策并安排实施。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结合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制定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满足 2025 年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分配金额未超过授权金额上限等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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