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须经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批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光迅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242,055,525 股(含本数)A 股
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含 350,000 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 30%。
2025 年 9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中国信科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该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中国信科集团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6 号烽火科技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书平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15 日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的股权
(二)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烽火科技”)持有公司 36.13%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科集团持有烽火科技 92.69%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简要财务数据
中国信科集团最近一年一期简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184,906.06 13,440,998.39
负债合计 6,716,675.12 7,025,652.66
所有者权益 6,468,230.94 6,415,345.73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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