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公司须在30日内公告公司资产重组进展情况,为什么这个月没有关亍进展的支言片语?
友阿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应当每三十日公告一次筹划、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取得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意见等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已于6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在6月30日被深交所受理。同时,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系列文件,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应当每三十日公告一次筹划、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取得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意见等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已于6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在6月30日被深交所受理。同时,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系列文件,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8-14 15: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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