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8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下午 13: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会
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夏云回避表决,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7月23日为授予日,以10.0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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