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晚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或“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夏云1人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7元/股。按7月4日水晶光电股价19.99元/股折算,该50万股股票目前市值约999.5万元。作为公司创始团队成员及核心高管,这也是李夏云继2016年后第二次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目前,其个人持股市值已达1.79亿元。
草案披露,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39,063.2221万股的0.0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1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水晶光电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07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目的,草案称,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经营管理者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水晶光电主要从事光学影像、薄膜光学面板、汽车电子(AR+)、反光材料等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夏云出生于1971年7月,今年54岁,拥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质量工程师职称。其系水晶光电的发起人股东,并长期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是公司管理层的核心人员之一。2004年至2005年,她任水晶光电前身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总经理助理。2006年起,她开始担任水晶光电副总经理、运营总监。
2023年5月,李夏云被选举为上市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此同时,她在上市公司的参控股企业有诸多任职。比如,她担任浙江晶驰光电科技董事长,浙江晶特光学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水晶光电董事,江西晶创科技董事、夜视丽新材料董事等。
2024年,李夏云从水晶光电领取的税前薪酬为207.73万元。
此前,在水晶光电2016年推出的激励计划中,李夏云以“运营总监”的身份获授了4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2016年至2018年三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顺利达成相关业绩考核指标。李夏云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因股份转增变更为76.05万股)顺利解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李夏云持有水晶光电股票895.6万股,持股比例为0.64%。按照上市公司当前的股价估算,其持股市值约1.79亿元。
水晶光电主要从事光学影像、薄膜光学面板、汽车电子(AR+)、反光材料等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水晶光电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14.82亿元,同比增长10.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亿元,同比增长23.67%。主要产品光学元器件和LED照明产品销量均有所增长,其中光学元器件销量增长主要得益于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司总资产为116.79亿元,较上年末略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