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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1 18:12:39 股吧网页版
“防水茅”东方雨虹被出具警示函,涉资金占用和财务核算等问题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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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东方雨虹(002271.SZ)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显示该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据披露,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东方雨虹通过销售人员借款、财务人员转账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李卫国提供资金6950万元,其中2023年全年发生额2000万元,2024年全年发生额495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5月相关款项均已归还,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此外,该公司部分光伏组件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营业收入不准确;部分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工程项目居间费核算不准确;部分抵账资产债务重组核算不准确,信息披露不规范;使用预付款不当冲减应收账款,个别其他应收款账龄划分错误。

  警示函称,李卫国作为公司董事长、张志萍作为公司总经理、张蓓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徐玮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上述人员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李卫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对此,东方雨虹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质量,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告称,针对该类事项,东方雨虹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等。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官网资料显示,东方雨虹成立于1995年,2008年上市。该公司是建筑防水龙头企业,是国内建筑防水行业首家上市公司,被称为“防水茅”。

  今年上半年,该公司营收135.69亿元,同比下降10.84%;归母净利润为5.6亿元,同比下降40.16%。

  截至8月11日下午收盘,东方雨虹股价上涨1.94%,报12.64元/股,市值为302亿元。该市值距离最高值已经跌去上千亿元。2021年6月,该公司股价曾创下61.63元/股的最高值,市值高达14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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