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6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4,438,410.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4,055,992.2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8,290,708,901.93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209,518,922.2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25,245,971.98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模,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88,699,866股扣除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30,750股后的总股本2,388,669,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9.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9,518,932.30元(含税)。此外,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理念,在广泛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和自身资金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而制定。
2、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偿债能力良好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及最近一期(2025年半年度)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22%、43.90%、43.39%、47.55%。目前,渠道销售模式已成为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且零售渠道业务占比逐步提升,经营净现金流持续改善,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短期偿债能力维持在相对合理水平,长期偿债压力较小,财务较为稳健。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法定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外,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相关决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并已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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