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4: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公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