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对富康矿业所持青海锦泰 15%股权进行司法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所涉拍卖标的为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康矿业”)持有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锦泰”)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3,036.6421 万元(当前折合持股比例为 15%)的股权。
本次股权拍卖的起拍价,一是参照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锦泰钾肥部分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 2024-062)载明的青海锦泰 10%股权的交易定价;二是参照(2024)青 28 执
94 号执行案件中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
卖网络平台发布变卖公告中所载的青海锦泰 1%股权市场价。在此明确,起拍价是拍卖的起始标准,不等同于该部分股权的实际价值。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经综合评估与分析,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若拍卖顺利完成,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增强资产的稳健性与增值潜力;同时,也能为公司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进而为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本次拍卖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需以拍卖最终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还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通过
网络查询获悉,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5
年 8 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对富康矿业持有青海锦泰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3,036.6421 万元(当前折合持股比例为 15%,市场价值约 6 亿元)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背景及原因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就向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金路”)出售参股子公司青海锦泰全部股权事宜,与新金路签订了《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以 501,590,000
元的价格向其转让公司持有青海锦泰 16.67%的股权(结合 2021 年 9 月青海锦泰
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增资扩股的情况,公司转让的股权比例已稀释为 9.88%)。由于后期新金路放弃对青海锦泰的收购计划,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与新金路、青海霖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霖航”)签订了《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协议》(以下简称“《权利义务转移协议》”),约定新金路将其在《转让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青海锦泰实控方青海霖航。青海霖航须继续向公司支付共计人民币 4.05 亿元的股权转让款。为确保青海霖航及时付款,富康
矿业将其所持青海锦泰 8.8793%股权质押给了公司。2023 年 10 月 27 日青海霖
航被富康矿业吸收合并,富康矿业据此继受了青海霖航于《权利义务转移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
截至 2024 年 4 月,富康矿业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 3.545 亿元。为了确保股
权转让款的有效收回,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经过与富康矿业多轮谈判,
最终达成其向公司增加股权质押的担保措施的约定。2024 年 4 月 3 日,针对补
充质押事宜,公司与富康矿业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富康矿业将其持有的 6.1207%青海锦泰股权补充质押给公司,结合原质押股权 8.8793%,合计向公司质押股权比例为 15%。担保物金额已经远超过剩余欠款(3.545 亿元),质押股权已可以完全覆盖公司现有债权。
同时,公司就《债务清偿协议》及《股权质押合同》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以下简称“深圳公证处”)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公证书编号:
(2024)深证字第 36030 号、(2024)深证字第 36031 号】。若富康矿业未在 2024
年5 月15 日一次性偿还全部 3.545亿元股权转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