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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8 16:43:05 股吧网页版
兆新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减资概况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整体财务成本并提升经营效益,公司拟对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进行减资。股权结构上,深圳永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 86.3100%;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禾新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禾新控股”)持股 11.3863%,公司合计持股比例达 97.6963%;盛泰华瑞(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华瑞”)持股 2.3037%。

由于禾新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新控股和公司作为深圳永晟的股东,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在此基础上与盛泰华瑞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其中禾新控股的减资份额由公司享有。本次减资后,深圳永晟注册资本将由 115,276.07 万元减资至 78,387.73 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深圳永晟减资 45,048.20 万元,对应减少注册资本为 36,038.56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 9,009.64 万元,减资后公司直接持股 80.9516%,与禾新控股合计持股比例仍为 97.6963%;盛泰华瑞同
时减资 1,062.23 万元,对应减少注册资本为 849.78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 212.45
万元,减资后其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 2.3037%。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减资变更登记手续,以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395421X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黄炳涛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15,276.0671 万元

(6)成立日期:2014 年 02 月 13 日

(7)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3404

(8)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组件的销售、国内贸易。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森林经营和管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新能源发电工程的建设和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1)减资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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