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行制约关系,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股份制业务经营实体,具体来说,必须达到以下目标: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及有效利用。
(三) 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四) 不断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圆满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五) 预防和及时发现错误与舞弊,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和管理信息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遵循的原则是:
(一)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要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
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经营、管理环节。
(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三)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明确、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四)成本效益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管理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五条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是:
(一)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二)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三) 有效性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竭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四)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公司必须按照行业和自身经营管理的特点,建立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全面、系统、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条 公司必须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一) 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直接与客户、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团章等接触的岗位,必须实行双人双责的制度。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
(二)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必须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顺畅传递的渠道,各部门和岗位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三) 建立以内部审计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授权审批制度和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必须在适当的授权基础上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直接的操作部门或经办人员和直接的管理部门或控制人员必须相互独立、相互牵制。
第八条 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在明确不同岗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和合理工作标准,大力推进各机构、各部门岗位的目标管理。
第九条 公司必须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严格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必须真实、全面地记载每一项经济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健全会计、统计、业务等各种信息资料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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