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4 号),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18,350股新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730,481 股,发行价格 1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86,959,994.7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327,398.8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7,632,595.83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002 号)。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34,383,154.53 元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74,699,439.85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1,405,506.96
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10,768,439.32 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89,955,508.41
2、本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014,724.20
3、项目建设 76,936,417.83
4、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265,375.46
2025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410,768,439.32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25 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014,724.20 元。
*2、2025 年上半年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76,936,417.83元,用于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1.2 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产业化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
*3、2025 年 6 月,公司募投项目“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手续,账户余额(含银行存款利息)4,265,375.46 元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10,768,439.32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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