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及公司其它相关的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目标是通过系统化审计监督,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改进经营管理水平,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资产安全等。
第三条 内部审计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独立性、客观性、保密性。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监察审计部,并建立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监察审计部负责具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内部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不受其它部门的干预。
第五条 监察审计部设置 1名部门负责人,并根据公司规模、生产经
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遵循客观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高效,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在执业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六条 内部审计工作遵循保密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在审计过程中获悉的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数据等。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 监察审计部负责具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计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内控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检查和评估。
(三)对公司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进行审计检查和评估。
(四))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检查和评估,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第八条 监察审计部负责具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具有以下工作权限: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监察审计部对于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等重要信息具有知情权。监察审计部有权通过参加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相关的各类会议,或查阅相关会议纪要、内部审批流程等渠道获取上述重要信息;也可以要求被审计对象按照审计通知内容及时、完整提供所需审计资料。
(二)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监察审计部有权调取查看被审计对象的财务凭证、账簿、报表、预算、决算以及其它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相关的文件、资料,能够实地接触、查看、盘点各类资产,访问相关工作人员。
(三)监察审计部有权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反舞弊等涉及事
项进行调查,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说明情况和提供证明材料。
(四)审计建议的权利。针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监察审计部有权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针对公司制度建设、内控建设、风险管控等,监察审计部有权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针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监察审计部有权向公司提出叫停、纠正等处理意见;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已经造成损失浪费的部门和个人,监察审计部有权向公司提出追究责任的相关处罚建议。
第九条 被审计对象须配合监察审计部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资产文件,如实回答审计问询,不得妨碍、阻绕内部审计人员正常履职,不得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章 内部审计范围和内容
第十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部门、各项目、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主要内容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监察审计部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内容。
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经营风险、管理层要求及历史审计问题,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制定审计方案。针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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