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总经理工作的合法有效,提高总经理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人,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任期每届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应以公司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坚决贯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经营管理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不得将其管理权转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
(六)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及权限
第五条 总经理权限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予以明确,在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包括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拟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七)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以下权力,并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一)计划及方案实施
1、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年度经营计划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2、已按相应标准审批完成的公司其他工作计划(包括临时计划或年度划),总经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重大交易审批
公司与非关联方达成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应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事项,若其涉及的金额低于 1000 万元,由总经理决定;若其涉及的金额大于 1000 万元(含)但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决策标准的,报董事长决定。
(三)日常交易审批
1、与日常经营相关与非关联方达成的销售和采购合同按公司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评审程序,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2、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内,公司 5000 万元(含)以内银行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由总经理审定并授权有关人员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四)关联交易审批
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标准(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超过(含)30 万元、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超过(含)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但公司与总经理、董事长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或预计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达成的交易,其金额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款规定(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第七条 在审议批准上述事项时,总经理可以直接审批或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后再行审批。
第八条 审议批准上述事项时,总经理可以聘用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稳健性。
第九条 总经理认为上述审批权限范围内相关事项对公司有重要影响时,可以提议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总经理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和调整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分工。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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