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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1 17:39:11 股吧网页版
上海莱士: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之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且不包含交易费用)(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进展情况: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海盈康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44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的0.40%,增持金额为18,054.59万元(不含手续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海盈康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相关增持主体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后,在拟定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当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截至2025年8月2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盈康《关于增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上海莱士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海盈康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均含本数且不包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海盈康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6,440,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的 0.40%,增持金额为 18,054.59 万元(不含手续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海盈康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完成。

截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海盈康持有上海莱士 1,501,018,852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2.61%,并通过接受 Grifols, S.A.(“基立福”)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支配上海莱士 437,069,6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对应的表决权,海盈康合计控制上海莱士 1,938,088,5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所对应的表决权。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海盈康出具的《关于增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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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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