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7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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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香港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进行了审查,审阅了审计机构相关资料,对安永香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安永香港具备 H 股发行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的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 年8月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的财务审计需求。公司本次聘请安永香港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的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
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聘请安永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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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 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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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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