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5 人,实
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审议及披露中的职责,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