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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4 18:23:10 股吧网页版
盛新锂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5-03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75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贷款用途为支付股票回购交易价款,贷款期限为 3 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截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1.22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之“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7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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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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