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2 09:07:13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上海
神经衰弱
发表于 2025-07-03 22:02:24 发布于 上海

       2025年2 月下旬,投资者诉安妮股份(002235)证券虚假陈述案已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此前,2024年6月8日,安妮股份在《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中披露,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向原告冯某鹏等995人支付赔偿金159,002,933.24元。

       海 汇挽 损(可网查)提示:安妮股份前期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上述件案计提了预计负债。2016年3月10日(含)至2020年10月13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0年10月13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事件回顾:

       2020年10月13日,安妮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字202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5日,安妮股份公告收到厦门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1】3号)。

       2021年4月6日,安妮股份公告收到厦门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收购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微梦想纳入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来自卓某、季某涛、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