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0:00:11 股吧网页版
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谢蓉女士主持,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持有人14人,代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456.5448万份,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1.14%。会议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外的其他各项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

表决结果:同意 1,456.5448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弃权 0 份,占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表决,选举高树荣、黄益年和周颖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456.5448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弃权 0 份,占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高树荣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章节的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

11、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1,456.5448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弃权 0 份,占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