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
4、回购数量及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92,275,016股的0.84%;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提前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5、回购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8、相关风险提示:如果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拟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
2、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
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 1,0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192,275,016 股的 0.84%;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提前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且不少于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
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或提前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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