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2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至2025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公司21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倪辉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94人,代表股份14,955,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265,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82人,代表股份12,689,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9人,代表股份13,694,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0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2人,代表股份12,689,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7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嘉宾: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严建云、高亚玲律师。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决议如下:
提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70,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0%;反对9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87%;弃权1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70,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0%;反对9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87%;弃权1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2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233%;
反对 1,2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50%;弃权2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62,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420%;反对 1,2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8837%;弃权 2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43%。
表决结果: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 3.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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