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5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或“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同时,将《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更新为“股东会”。修订前后的《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定,制订本章程。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署对外文件、合同、协议。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新增,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依据规定前置讨论或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建立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据规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党务工作人员,保障 定前置讨论或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
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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