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3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省峨边国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省峨边国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9 日,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
“公司”或“本公司”)与四川峨边昌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龙化工”)签署《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峨边昌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省峨边国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之收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昌龙化工持有的四川省峨边国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峨边国昌”)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峨边国昌 51%股权,峨边国昌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峨边国昌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33,700 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评估值略微折价作为最终交易定价基准,即 33,400万元,确定峨边国昌 51%股权交易价格为 17,034 万元。
同日,双方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昌龙化工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总额(指标的公司相关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息前税后利润)作出承诺。昌龙化工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5
年度、2026 年度和 2027 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307.48 万元。
若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完成交割,而于 2026 年度完
成交割的,则业绩承诺期在前款约定的基础上顺延一年(即顺延至 2028 年度)。
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时,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的实际净利润数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为准确定。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确定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以此作为确定昌龙化工应补偿金额的依据。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小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的,则昌龙化工应对江南化工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数-实际净利润数
(二)交易性质概述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江南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 四川峨边昌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址 四川省峨边县沙坪镇平安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年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32207805279F
注册资本 3,6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20 日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仅对民用爆破资产进行投资管理);
经营范围 房产和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截至目前,昌龙化工由刘俊昌、刘年超父子合计持股
59.44%,四川省峨边化工厂职工持股基金会持股 40.56%。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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