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债券简称:21 东华 01 债券代码:149693.SZ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疫情防控债)(第一期)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撤销监事会)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2025 年 8 月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撤销监事会)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东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0、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3、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4、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15、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每年
的 11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第 3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1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1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第 3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1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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