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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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华兴专字[2025]24015520400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华兴专字[2025]2401552040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由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公司”或“公司“)转来的贵部《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98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已收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作为合力泰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现就年报问询函中要求我们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1)根据你公司公告,2024 年 12 月 31 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裁定你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你公司以现金、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及信托计划受益权份额相结合的方式清偿债权。(2)根据年报,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48.03 亿元,债务重组违约支出 9.04 亿元;报告期末,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余额为 18.56亿元。(3)根据 2025 年一季报,管理人已将 17.99 亿股转增股票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已将 9.52 亿股转增股票过户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4)你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你公司股票于 2024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你公司向我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请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破产重整条款约定、执行情况等,说明各项大额债务的形成
背景及金额,是否存在商业实质;重组收益的具体形成过程及明细情况,重组收益计算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具体说明管理人划转相关股份是否符合重整计划安排,部分股份尚未完成划转的原因,是否存在实质障碍。
(3)请具体说明债务重组违约支出涉及的具体事项、对应金额及确认依据。
(4)请结合前述问题,逐项核查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我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是否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5)请年审机构说明对公司重组收益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对前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请结合破产重整条款约定、执行情况等,说明各项大额债务的形成背景及金额,是否存在商业实质;重组收益的具体形成过程及明细情况,重组收益计算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金额1,375,077.41万元,其中:职工债权金额20,946.19万元、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148,072.72万元、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48.19万元、普通债权金额1,205,610.31万元。
根据《重整计划》“四、债权受偿方案”之“(二)受偿方案”之“3.普通债权”,普通债权以合力泰转增股票清偿,每100元普通债权可获得16.66666667股转增股票、将对每家债权人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并向公司的普通债权人分配信托受益权份额。转增的股票中2,563,982,708股用于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抵偿公司的债务。
(一)大额债务形成的背景
公司按照重整方案执行的债权金额前二十大额债权人的债权金额1,129,170.52万元,占比81.80%,截至回函日,前二十大债权人债务执行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债权人 其中:有财产 其中:普通债 已过户指定主 现金 未执行
号 名称 债权金额 担保的债权 权 体股票数(股) 清偿 留债金额 执行情况 完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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