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71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6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11.0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5,511.04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公司对员工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1,744.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16,220.7220万股的1.50%。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3.16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公司
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3.16元;
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3.12元。
3、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2.90元。
4、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2.67元。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回购股份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九、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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