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王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3 人,代表公司股份 461,264,28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17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397,456,64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57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63,807,6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6602%。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24 人,代表公司股份63,807,6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0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金、王省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越南实施纺丝二期及配套聚酯切片项目暨越南生产基地扩建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58,495,6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98%;反对股数为 2,72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07%;弃权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1,039,0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5.6610%;反对2,72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2705%;弃权
4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6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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