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5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王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越南实施纺丝二期及
配套聚酯切片项目暨越南生产基地扩建的议案》。
本项目拟在越南西宁省福东工业园现有一期年产11万吨差别化涤纶纤维工业长丝项目的土地上,新建纺丝车间二、成品立体仓库二、固相聚合二、聚酯生产车间等建(构)筑物建筑面积129,939.14平方米,购置固相聚合装置、差别化涤纶纤维工业长丝生产线、差别化尼龙工业长丝生产线等生产设备,新建自动化立体仓库
二,配套聚酯切片生产线,利用一期现有的纺丝等配套设备及水处理、变配电、制冷、供热等公用工程装置,形成年10万吨差别化涤纶纤维工业长丝、2万吨差别化尼龙工业长丝、25万吨聚酯切片的建设规模。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越南实施纺丝二期及配套聚酯切片项目暨越南生产基地扩建的公告》。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议案》。
为规范对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特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
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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