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7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发出会议表决票 9 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 9 份,公司董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74.53 亿元,同比增长 6.38%;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2 亿元,同比增长 13.88%。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追加 2025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部经营需求和外部业务环境变化等原因,董事会同
意公司追加 2025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共 4 项,投资预算 1,455 万
元。本次追加投资后,公司 2025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金额由27,119.10 万元增加至 28,574.1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追加 2025 年数智化转型项目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整体数智化建设执行效果、满足各项功能需求,董事会同意公
司追加 2025 年数智化转型项目投资共 9 项,投资预算 1,138 万元。
本次追加投资后,公司 2025 年度数智化转型项目投资计划总金额由 13,550 万元增加至 14,68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高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助理、风控审计本部部长等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文波先生为公司风控审计本部部长(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CCO)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陆朝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CCO)职务,董事会同意解聘其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CCO)职务,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聘后陆朝昌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孟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元江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CC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
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本次聘任的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CCO)及内部审计负
责人简历附后。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附件: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CCO)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1.王元江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
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CCO)、总裁助理。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曾于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 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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