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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3 21:01:14 股吧网页版
大连重工: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并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并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9 项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制度制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
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该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4 月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制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总法律顾问制度》

该制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订,旨在全面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切实发挥总法律顾问在推动公司法治建设、风险防范、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理层及治理层架构调整完善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提升制度的适用性和规范性。

2.《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结合公司经理层及治理层架构调整完善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要求。

三、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7 项治理层制度
1.企业治理架构完善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对治理层和经理层架构进行了系统性重构,并优化调整职能部门组织机构。结合上述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7 项治理层制度涉及内容相应修订。

2.监管政策衔接调整

结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5 项制度涉及内容相应修订。

3.决策权限优化提升

为有效提高董事会和经理层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决策权限、完善决策内容,公司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首席执行官(CEO)办公会议批准对内投资的权限由
“单次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下,且 12 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调整至“单次投资概算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下,且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上述制订和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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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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