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和《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重工”)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931.36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31,370,032股)的1%。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均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日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本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及大连重工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人员),共计不超过201人,约占公司总人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职员工总人数5,972人)的3.37%。
5、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7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一的50%。
6、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7、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并满足约定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开始分批解除限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批解除限售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批解除限售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批解除限售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8、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的公司层面业绩条件如下:
(1)2024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6.50%,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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