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A 股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日,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本为3,451,495,24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2,828,173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25,067,6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
的 2,828,173 股 后 的 股 本 总 额 4,222,239,474 股 ( 其 中 A 股 为
3,448,667,075,H股为773,572,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的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实际派发的A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A股股本(不含回购股份)
×实 际 派 发 的 每 股 红 利 =3,448,667,075 股 ×0.14 元 / 股 ( 含 税 )
=482,813,390.5元(含税)。按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A股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1.398852元(含税)=482,813,390.5元(含税)÷3,451,495,248股×1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398852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2025-046)。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采用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25,067,6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2,828,173股后的股本总额4,222,239,474股(其中A股为3,448,667,075,H股为773,572,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具体实施前,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3,451,495,24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828,173股后的股本3,448,667,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8元;持股1个
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股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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