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080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楚雄火车北站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收到云
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件,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
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楚雄火车北站项目)》(公告编号为 2025-028)。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云 2301 民初 1926 号《民
事判决书》。经审理,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认为案涉工程的结算工程款金额为36,871.70 万元,被告已实际向原告支付的款项金额为 34,881.15 万元,尚欠工程款金额为 1,990.55 万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规定,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对该诉讼判决如下:
1.由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1,990.55 万元;
2.由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
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33.01 万元,并自 2025 年 3 月 2
日起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以尚欠工程款 1,990.55 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3.驳回原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67.17 万元,由原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55.85 万元,
由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1.32 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无新增小额诉讼,前期披露的小额诉讼暂无进展。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中公司需向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1,990.55万元工程款项,公司已在账面完整的进行了反映。目前该诉讼尚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的最终影响暂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云2301民初1926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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