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张虹、汪文雨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市场贷款额度、利率及担保条件等因素,为保证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8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银行等金融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授信期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0,000 不超过 3 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不超过 2 年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10,000 不超过 2 年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不超过 2 年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 不超过 2 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 不超过 2 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 5,000 不超过 2 年
区支行
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 10,000 不超过 2 年
合计 85,000 -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根据需要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追加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担保机构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具体担保条件(如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借款事项和用途将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在需要时做出决定并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回避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将有助于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被担保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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