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8:46:59 股吧网页版
方正电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08)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全体员工的公司及品牌声誉风险管理意识,规范公司对外媒体接待、信息传播、危机防范及处理行为,为公司发展塑造良好形象并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针对全体员工面向日常投资机构、媒体接待、信息传播事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并适用于公司可能发生的各类舆情危机事件。

第三条 术语

1)引起舆情危机的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公共关系、品牌形象、正常运营、触发监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a) 捏造事实,造谣惑众的新闻报道;
b) 曲解原意,断章取义,制造噱头,误导社会公众的新闻报道;
c) 从非正常渠道获得,提前爆料、甚至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新闻报道;
d) 明显带有偏见,选择性忽略或遗漏正面情况,刻意放大负面情况的新闻报
道;
e) 不顾法律相关规定和客观事实,只顾吸引公众眼球,煽动社会公众情绪,
对公司施加压力的新闻报道;
f) 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负面报道等。

益和品牌形象,公司内外协同针对突发新闻报道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控制、挽救、恢复措施的综合性行为。

第四条 主要原则

1)公司任何员工如获取对公司不利消息时,请及时进行上报,各部门员工统一上报给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再统一上报给董事会办公室。上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负面舆情新闻报道、产品问题、安全事故、聚众事件、仲裁诉讼事件、涉嫌犯罪、合作方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了解到的竞争对手举报端倪等。

2)公司员工应谨慎使用个人自媒体渠道和信息网络,针对涉及公司或行业、友商的市场报道不随意点击、转载及进行负面和虚假评论。

3)未经允许,不在公众平台(如微信朋友圈、微信工作群、工作邮件、微博、抖音等渠道)随意讨论发布有关公司内部信息、经营情况、业绩等信息,不发布有损公司形象的不良言论。

4)不得在公众平台随意讨论发布有关对国家、政党、国家和省市政策、行业法规的不良评论。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管理层职责 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做出决策和统一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做好向相关证券监督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上报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公司管理层。

2)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
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报公司管理层,根据管理层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三章 舆情分级

以传播的范围和所造成的影响为划分依据,将舆情划分为特大舆情、重大舆情、较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四级。

风险级别 事件类型 责任级别

特大舆情 监管部门出示的处罚及行政监管、警示信息 董 事 会 秘
政府有关部门批示或关注的事件 书 、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及 发
高管、员工涉案涉及重大民事、刑事诉讼纠纷

生 危 机 事 件
高管、员工涉嫌因公犯罪,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所 在 部 门 负
被中央媒体头版、主要网站首页、国外主流媒 责人

体报道,容易引起较大关注的事件

重大舆情 被政府有关部门、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来电来函 董 事 会 办 公
质询的事件 室 及 发 生 危
日常经营、战略合作中涉及的风控事件,引起 机 事 件 所 在
公司经营危机,如民事诉讼、商业纠纷等 部门负责人

被中央媒体其它版面、其它栏目报道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