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4 19:53:09 股吧网页版
岩山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
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2 名。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
举叶可先生、陈于冰先生、陈代千先生、陈怡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选举杨帆先生、蒋薇女士、郑中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由张未名先生、张晓霞女士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张未名先生、张晓霞女士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任期为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了对上述董事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非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叶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选举陈于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蒋薇女士、独立董事郑中巧先生、董事张晓霞女士担任。其中,蒋薇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张未名先生、独立董事杨帆先生、董事张晓霞女士担任。其中,张未名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郑中巧先生、独立董事蒋薇女士、董事陈怡毅女士担任。其中,郑中巧先生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中,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蒋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续聘陈于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总经理陈于冰先生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续聘陈代千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总经理陈于冰先生提名,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