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晚间,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公告,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涉及股份数量合计5840万股,占劲嘉创投所持公司股份的12.61%,占公司总股本的4.02%。
上述5840万股权存在两种被强制执行情况:
情况之一
劲嘉创投持有的434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37%,占公司总股本的2.99%)被司法强制执行。据公告,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执行人乔鲁予、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永丰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众利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劲嘉创投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深圳公证处作出的(2024)深证字第93749号、(2025)深证字第31476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取得被执行人劲嘉创投持有的434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处置权。
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劲嘉创投持有的434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以清偿债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情况之二
劲嘉创投持有的150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24%,占公司总股本的1.03%)也被司法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执行人乔鲁予、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永丰田科技有限公司、劲嘉创投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2025)深证字第9950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查封保全了被执行人劲嘉创投名下持有的150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仍未履行。
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劲嘉创投名下持有的150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告指出,本次股份被执行的方式、时间、交易价格、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控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上述司法强制执行全部实施,劲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将由4.63亿股减少至4.0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31.90%降至27.88%。不过,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
劲嘉股份近日披露2025年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39亿元,同比下降16.56%;归母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下降32.54%。
劲嘉股份2022年至2024年已经连续三年出现业绩下滑情况。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98.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19%。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