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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3 16:12:07 股吧网页版
劲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所持合计 5,84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2.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2%)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事项可能将导致劲嘉创投减少上述股份,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最终司法处置方式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劲嘉创投的通知,其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 0305 执 12444号)、《参考价定价结果通知书》(〔2025〕粤 0305 执 12444 号)以及《执行裁定书》(〔2025〕粤 0305 执 11687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情况之一

1、股东名称: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涉及股数:4,340万 股 劲 嘉 股 份 股 票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3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

3、《执行裁定书》(〔2025〕粤0305执12444号)主要内容: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执行人乔鲁予、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永丰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众利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劲嘉创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深圳公证处作出的(2024)深证字第93749号、(2025)深证字第31476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第 1 页 共 3 页
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取得被执行人劲嘉创投持有的4,34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处置权。

法院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劲嘉创投持有的4,34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4、《参考价定价结果通知书》(〔2025〕粤0305执12444号)主要内容:本次拍卖针对上述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的处置参考价拟按照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价乘以股数确定。法院将以不低于上述财产处置参考价70%作为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拍卖上述财产。如第一次拍卖流拍,将以第一次拍卖流拍价的80%作为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如第二次拍卖流拍,将以第二次拍卖流拍价作为变卖起拍价。

二、本次可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情况之二

1、股东名称: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涉及股数:1,500万 股 劲 嘉 股 份 股 票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2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

3、《执行裁定书》(〔2025〕粤0305执11687号)主要内容:申请执行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执行人乔鲁予、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永丰田科技有限公司、劲嘉创投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2025)深证字第9950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保全了被执行人劲嘉创投名下持有的1,50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履行。

法院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1,50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被执行的方式、时间、交易价格、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存在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第 2 页 共 3 页
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控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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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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