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5-35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闻发平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1 人,代表股份 397,224,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05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7,576,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8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4 人,代表股份 269,648,4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18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4 人,代表股份 6,560,29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6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3 人,代表股份 6,560,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614%。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611,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86%;反
对 4,129,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96%;弃权 48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7,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96%;反对 4,129,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448%;弃权 483,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56%。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补选孔祥宏先生、沈雁先生、吕笑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孔祥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94,617,1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952,566 股。
表决结果:孔祥宏先生当选。
2.02 选举沈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94,516,28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851,726 股。
表决结果:沈雁先生当选。
2.03 选举吕笑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94,569,9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905,364 股。
表决结果:吕笑然先生当选。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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